3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明确要求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交易。他说,要继续完善并切实用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资源共享,推进交易程序、公告、结果等信息公开,推进交易电子化,推动有条件上网的公共资源开展网络交易。加强在线监管,推动资源交易“阳光”化运行。
其实,总理曾多次关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2015年底,李克强在视察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提出,“建设统一的交易平台不仅能提高效率、优化配置,还能让每一笔交易都晒在阳光下,促进公平竞争。”
总理频频致意公共资源配置交易,一方面,与我国公共资源交易规模庞大有关系,有统计显示,2014年,我国的公共资源交易额超20万亿元,占到全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3左右。其中,仅政府采购就超过2万亿。来自财政部的数据,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21070.5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12%和3.1%。如此规模的交易,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另一方面,这一领域也问题丛生。在全国严查党政干部等公职人员不良作风的高压下,公开招标活动已经逐步规范,但个别公开招标活动不公开、私下操作的腐败行为还在偶尔出现。一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出现问题,往往侵犯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政府的公信力。
如何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交易?如何应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问题?这是值得所有人关注的课题。下面,笔者结合自身所从事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谈一些看法。
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的必要性
十多年前,公共 ……此处隐藏3870个字……泛开展中介业务、法律法规知识、信用意识的普及宣传,着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制度,建立中介机构诚信记录动态发布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失信、失真、失公的中介机构和严重违法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坚决实行市场清出和禁入。三要强化对中介腐败活动的监控。如构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行政、工商、财政、审计、监察、金融等部门要会同行业协会等部门,不定期抽审中介组织出具的报告,及时发现打击中介组织参与寻租、贿赂、销赃等不法活动。
(五)完善监督机制
1、严格纪律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遵循党委和政府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防止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资源的交易;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纳入我县反腐败工作统一部署,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纪律监督,事前严把招标方式关,事中严把操作程序关,事后严把诚信履约关,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2、强化效能监督。通过定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受理投诉、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良作风,对在资源交易方面不按程序操作的,不论是何原因,也不论结果如何,其行为均应视为无效,有关人员均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或法律责任,实行日常性、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优化市场化运作效率。
3、扩大社会监督。加强工程建设、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发布,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曝光、社会投诉受理、社会力量参与、信用记录等手段强化市场监管。此外,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形成行政监管、司法监管及其他方式监管与市场自律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模式,以及全社会参与的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