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田协议
甲方:布能居委会布能上村农户代表
乙方:昭通市 昭阳区布嘎乡布嘎村民委员会一组号 马旭
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租田协议:
1、甲方自愿将石剪槽旱田租给乙方种菜。
2、乙方所租面积11.56亩,每亩2600元(大写:贰仟陆佰元整)。
3、租用时间从2021年1月5日至2027年1月5日止。
4、付款方式:每年1月5日前乙方主动交给农户。
5、乙方在租用期只能种植,不能改变地性质、建永久性房子。
6、乙方租用期如遇国家征用,应无条件服从征用,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 所有,土地补偿款归集体所有。
7、租用期满的,在同等价格上,乙方享有先租优先权,田租按不当时的田租约定,农户不得以各种借口不租。
8、甲乙双方事宜:
(1)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望双方相互遵守,不得违约。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互守信用,认真履行合同所规定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并赔偿因违约使违约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我国相应的民事责任。
9、本协议一式十一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租田农户各一份,签字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