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田经营权流转承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自愿将自有经营使用权的责任田转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一致,并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本村的稻田(具体丘块面积以最新土地确权证书核定面积为准,具体承包面积见附后《稻田承包明细表》),以统一承包经营的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芡实、水稻等农业经营生产使用。
二、甲方保证承租给乙方的土地标准是现行的连片土地、无插花田、通机耕路,有水源灌溉、无权属争议等符合基本良田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
三、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从阳历 ……此处隐藏335个字……相关设施的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就金归甲方所有。同时按土地面积相应地减少土地承包费及押金。
3、如甲方擅自重复转包该地块或采取了断电、断水、断路等其他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措施,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双方需在本合同到期6个月前签订后续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为违约。违约方需按乙方实际在该土地总投资额和该合同总承包金额的之和的30%计算并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租金及押金。如乙方逾期30日支付租金及押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备份一份。
备注: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