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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体育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稿)

时间:2024-03-15 00:09:16
实验小学体育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稿)[本文共3600字]

上高县实验小学体育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稿)

为规范体育教学,调动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课堂常规要求:

1.课前:

(1)认真备课,制定科学有序、生动活泼、符合学生年龄和身心发展规律的学习内容。

(2)上课教师必须提前2分钟到教室带队。教师上课必须带点名册,上课后立即集中学生按点名册点名,报到情况要在当天内向班主任反馈。

(3)上课所需的体育器材,应在课前准备到位,不得占用上课时间。等训练内容结束后,方可让学生适当地自由活动,且老师必须在旁组织。

2.上课

(1)上课铃响开始上课老师宣布本课的教学内容、目的及要求。就本节课的安全问题提出相关要求。

(2)队列练习

依次进行稍息、立正,向左、向右、向前看齐,四面转法。

(3)准备活动:根据本节课的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热身活动,或进行游戏练习,为新课教学做好准备。

(4)教师在上课过程中需始终管理好学生,不得中途离开学生,不允许学生在课内时间离开上课场地。老师一定要全程跟进课堂授课,做游戏环节时老师要参与和学生一起,不可以放羊式、遥控式教学。

(5)体育课教师的教学时间应达到25分钟以上,学生自由活动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

(6)学生自由 ……此处隐藏2108个字……学生表现。下课铃响,才能下课,不得提前下课。若教师提前下课或没有集中学生整队直接下课的,每人次扣1分。

以上检查以教导处日查和随机检查为准。

2.检测与成果(75分)

(1)每学期大项目检测年级平均分最高者计20分,其他老师权重计分。

(2)每学年举行两次大型比赛,每学期一次。下学期以广播体操、球操之类为主,上学期以运动会为主。取老师任教所有班级的平均计算,每学期最高分10分,其余老师权得计分,共10分。

(3)在县级及以上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分别加分。县第三名(三等奖)加1分,县第二名(二等奖)加2分,县第一名(一等奖)加5分,市第三名(三等奖)加5分,市第二名(二等奖)加10分,市第一名(一等奖)加15分,省级及以上加15分。满分15分。

(4)校本课程检测30分,详见管理手册第20面。

3.口语表达课改

计3分。详见管理手册第20面。

4.教师参赛

计2分。详见管理手册第20面。

5.其他

(1)考核第一名的体育教师年度考核直接评为优秀(如果常规打分能评为优秀,则直评指标顺延)。

(2)在编在岗教师若连续三年得分第一则在第三年直接评为县优秀教师。

(3)若代课老师得分第一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

(4)体育课上出现安全事故者一票否决。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一票否决。

(6)本方案学校有最终解释权。

上高县实验小学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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