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车租赁合同样本
搅拌车租赁合同样本1承租方:贵州中建双元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混凝土搅拌车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使用地点及时间: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广场项目工地搅拌站,搅拌车租赁合同期限为20xx年3月20日起——20xx年3月20日止。
二、车辆设备情况:甲方租赁乙方搅拌车运输,乙方车辆需具备合法有效证件(如牌证、保险等手续齐全)。
三、承租内容:甲方租赁乙方搅拌车作为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广场项目工地搅拌站运输混凝土之用。
四、承租距离: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广场项目工地搅拌站至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广场工地。
五、运输费用价格:搅拌车运输价格每方量计算,搅拌站至工地泵点运费24元/M,固定油价8000元/T(以上价格均不含税)
六、搅拌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在合同期间享有租赁3
使用权,没有对车辆的转租权,更不准对车辆进行抵押,否则造成损失及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油品的质量和数量。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并在次月10日以前付清全部运输费用(不开启发票,乙方将费用收据,工资报表为结算收款依据,不足部分由乙方开具发票,费用由甲方出)。
八、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司机提供免费食宿 ……此处隐藏2588个字……11月27日起开始计算租赁费用。按批进场的机械,以每台机械实际进场时所记录时间为准。
4. 本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本协议的,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及时验收车辆,办理相应的结算手续,甲方收回车辆的时间(甲方超出乙方通知时间三日以上的,以乙方通知时间为交验时间)为租赁的实际结束时间,不足整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赁费。
八、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机械出现故障需修理的,由甲方负责维修,所有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因维修原因,每月维修时间超过72小时的,甲方机械必须补工或按比例扣减租金。
2. 乙方不得将车辆进行转让、变卖或抵押,否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设备,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车辆调离施工现场,致使车辆租赁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按月租金数额的三倍赔偿车辆租赁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甲方应保证车辆相关手续齐全,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车辆租赁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因工程进度变化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十日告知甲方。否则应赔偿甲方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方执壹份。
十、合同履行地为乙方住所地。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提交乙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