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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工作总结

时间:2024-04-12 02:11:20
关于《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工作总结[本文共1358字]

关于《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工作的情况汇报

区教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对照新修订《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的工作职责,切实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不断提升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一是区教委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成立由教委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督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各项工作。二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教委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校园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学校防灾减灾工作合力。

二、加强天气预警和灾害防范

一是区教委强化校园安全风险研判和部署,重视灾害天气对教育教学带来的不利影响,定期通过专题会议、印发文件、利用手机短信或QQ、微信工作群发布预警信息等形式,布置工作任务。二是区教委每学年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工作负责人等接收人员通讯录进行更新,针对寒假烟花爆竹、春节应急值守、汛期恶劣天气应对、高(中)考期间天气预警、暑期防溺水、春(秋)季传染病防控、冬季校车安全等重要节点和重点工作,以及国内、市内突发的重大安全事件,均利用平台发布安全提示信息,迅速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传达部署。2019年至今,区教委及时向全区教育系统发布各类预警信息近10期,直接接收人员近2万人次。三是各级各类学校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预警响应措施,及时在师生、教职工、学生家长中发布预警信息,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严格执行值班应急制度,确保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险情。

三、加强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

一是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校园安全“日周月”隐患排查,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校园安全进行巡视,分管领导每周全面检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每月底向区教委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区教委建立安全隐患动态台账,积极协调消除安全隐患。二是针对汛期暴风、雷电、洪涝等灾害风险,加强对学校危旧房屋、围墙、教学楼、宿舍、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校园周边山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巡查,落实管控措施和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校车单位严格落实“五不出校”制度,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隐患积极落实整改。区教委要求各校车单位,如出现短时阵性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可视情况停开校车,并及时向区教委报备和通知学生家长。

四、加强宣传提示和安全教育

一是全区中小学落实防灾减灾知识教育“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保证每周0.5课时的时间落实常规教育,做好“每天放学前一分钟、周末放学前五分钟、节假日放假前半小时”安全教育提示。二是以第2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强化专题培训,开展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启动2019年防溺水教育宣传季系列活动,邀请应急、气象专家对全区学校防灾减灾等安全工作进行培训,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安全在我心中”美术书法征文竞赛,在2019年重庆市中学生防灾减灾知识竞赛决赛中市实验中学代表队荣获二等奖。三是加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力度,通过短信、QQ、微信、家访等方式加强家校联动,向学生及家长宣传灾害风险知识,反复提醒家长履行好校外监管职责和灾害防范工作。

校园安全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将牢固树立防微杜渐思想,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长效机制,切实为全区师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障广大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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