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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工作总结

时间:2024-03-31 16:25:18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工作总结[本文共3258字]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工作总结

2020年,**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实推进中心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全市房地产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现根据工作要求,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我市营商环境优化不动产登记指标。我中心把“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放在核心位置,开通建设了市不动产登记交易微信服务公众号和市不动产登记交易网上办事大厅,配备自主服务终端查询设备,通过整合资源、延伸服务,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并启动“容缺办理”机制,在确保申请材料和登记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实现了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异议注销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换证、查询登记1小时办结;抵押登记、变更登记等1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实现了同一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一个窗口收件、一套资料内部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对按揭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实现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与按揭转现房抵押的合并办理,实现了跑一趟办两件事。

(二)房地产市场运营情况良好。全市1-11月份商品房累计批准预售面积213.7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5318套,面积19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1 ……此处隐藏2234个字……>

二是加强全市商品房限价备案管理。做到“监管前移”,要求开发企业在备案之前合理定价,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要求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办理现房销售申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部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坚持习总书记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对“一房多卖”、私自抬高价格的企业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房地产信用管理。将销售行为、住房质量、交付使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纳入房地产信用体系,对违法违规销售、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不符合交付条件的住房交付使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等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使群众买房时可以了解开发企业信用情况。

(三)加大房地产经纪机构整治力度

一是从严治理中介机构违规炒作、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等问题,不定期到中介机构监督“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落实情况和私自拟定“阴阳合同”赚取差价等问题。

二是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禹不动产【2020】15号)文件精神,不定期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局、发改委、网信办等部门对我市没有备案的“黑中介”进行清理,做到发现一家,关停一家;

三是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人员业行为。设置存量房资金监管窗口,为二手房买卖双方提供一个资金存放的平台,解决因二手买卖双方因互不相识造成的资金安全问题,每季度组织一次针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班,有效提升我市房地产经纪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切实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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