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集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创成一批市场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文明程度高农村文明集市示范点,加快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以涉农市场为重点,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集市环境,着力建设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着力形成科学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将农村集市打造成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亮点,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领导重视,统一部署,让文明集市建设加速跑
大安乡人民政府成立创建文明集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组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副 乡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明办,负责创建文明集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各公室负责人、各村委会书记为成员。
三、参加创建活动的范围
全乡符合政府规划、具有固定场所、有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完备管理制度的农村集市。
四、农村文明集市创建标准
(一)市场整体风貌及诚信建设
1、市场内设有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广告牌匾,文明服务制度牌匾上墙,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此处隐藏660个字……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做到查验记录及时,保管妥善,自律管理规范。
3、经营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包装、标识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识的有关规定,不含有虚假、夸大宣传的内容。
4、散装食品经营者按照法定要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做到贮存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标注清晰,销售食品的容器、外包装符合规定。
5、经营者严格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销售区域,配备必要的防尘、防蝇、保鲜、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销售人员服装、卫生及食品销售操作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6、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关于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人员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依法取得健康证,并亮证经营。
(四)市场环境卫生
1、市场内无成堆垃圾、无地面积水、无蜘蛛网、无杂物、无“四害”,货物摆放整齐。
2、有专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并佩戴标志。供水、供电、排污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运行良好。
3、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公厕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设有残疾人专位,并有明显标识。
4、落实店、摊前卫生责任包干制度,做到一摊一垃圾桶,店、摊前卫生良好。家禽水产宰杀,随宰随清,保持地面干净整洁,不留有污物和血渍痕迹。
5、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并亮证经营。活禽、水产、熟食等交易区要配备相关设施,如:防蝇罩等。熟食经营者应着工作服,生熟不得混切。
6、认真落实集市门前“三包”,做到集市周边卫生整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