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笔录
时间: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17日上午8点30分至17点50分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六楼(公开审理大法庭)
案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公诉人: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徐丽莉、杨胜兰检察官及助理等6人
被告人:王平等30人(杨伟刚为第23号被告人)。 辩护人:舒丹律师等50多人。
审判员:吴珊榕(女 审判长)年凯、吴丰敏
书记员:罗静(女)等4人
审:事 ……此处隐藏652个字……dent: 2em; text-align: left;">70多名辩护人都宣读了事先准备的辩护词,绝大多数按照要求,只读了标题,没有展开。听得出来,辩护人事先都作了准备,宣读辩护词时语气平和、吐词清晰,用词谨慎,条理清楚。第23号被告杨伟刚的辩护人对罪名不表示异议,要求法庭依法认定被告人杨伟刚是从犯,没有犯罪前科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23号辩护人:依法提取辩护意见请求法庭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法减轻或从轻判罚第23号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审:现在是最后陈述。
30名被告人全部发发表了最后陈述。绝大多数是请求法庭从轻、从宽处罚。1号被告人王平也表示,愿意退赔出自己的工资。换取法庭对自己的从轻处罚。有一个女被告人哭诉自己与丈夫都关进来了,家里有一个刚上小学的孩子,还有一个一岁多一点的幼儿,已经关了一年多了,希望法庭从轻处罚,早点回去照料自己的二个孩子。第23号被告人愿意认罪伏法,希望法庭能够对其减轻处罚。
审:现在宣布休庭。
湖北广众舒丹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