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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党支部民主管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29 21:58:38
卫生院党支部民主管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实施方案[本文共1079字]

卫生院党支部民主管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

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水平。

(二)重大问题的界定

1、重大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医院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

(4)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5)医院年度总结的制定和调整;

(6)医院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7)医院重要专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8)医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调整;

(9)职工工资福利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10)医院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1)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

(12)涉及医院、职工安全稳定工作;

(13)向上级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2、重要干部任免、人事工作:

(1)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2)确定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使用、推荐和奖惩;

(4)岗位职责的制定、修改和调整;

(5)各类评先树优和各类考核、奖励、处罚的审批;

(6)职工合同的签定、职称的评聘。

3、重要项目安排:

(1)年度房屋整修、大修计划的拟定和申报;

(2)年度设施设备、服务项目等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

(三)参与集体研究决策人员范围

党支部委员、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工会主席、与研究决策问题相关的科室负责人和责任人。

(四)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与会人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方能举行。

1、会前通报。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

否将问题提交会议。

2、会议准备。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会议材料。

3、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到应与会人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

须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应与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事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

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

7、作好记录。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院长、副院长、书记共同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xxx卫生院党支部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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